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專業獎學金設置辦法
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專業獎學金設置辦法(草案)
中華民國一O五年一月二十日
一、宗旨: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稱「本公司」),為培養永續化學工程專業人才,鼓勵學生敦品勵學,特設置本獎學金。
二、名稱:長春石油化學專業獎學金
三 、申請資格:需符合以下各項條件
三、獎勵對象:就讀國立聯合大學化學工程學系(所)之學生。
四、獎學金金額:碩士班新台幣壹萬元整;學士班新台幣伍仟元整。
五、每年分配名額:碩士班:8名(一、二年級各4名);學士班:8名(每一年級各
兩名)。
六、申請資格:就讀聯合大學上學期學業與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,家境清寒者為優先考量。
七、申請及發給獎學金日期:每年二月底前向聯合大學化學工程學系(所)申請。本公司於四月發給獎學金。
八、獎學金資格審查:由聯合大學化學工程學系(所)依申請學生之學業表現
經濟狀況審查。通過後造冊彙送本公司備查以為發放獎
金之依據。
九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公司修正之。
十、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生效並自一O五年二月一日起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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